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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话安全 | 轻信网上搜索招了个假焊工,宁海一企业悲剧了……

  • 2023-05-10 14:56:27


  • 生产经营单位在用人招工时,

    需要对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具有操作证

    进行审验,验明真伪,

    保证持证作业,确保安全生产。


    然而宁海一家企业在招工时

    却因轻信搜索网站搜索内容,

    在这件事上栽了个“跟头”。



    4月13日,宁海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接到群众举报,称宁海县长街镇某企业雇佣无证人员进行电焊作业。随后,该局监察大队、乡镇安监中心和辖区派出所人员立即赶往现场,并将四名正在作业的电焊工人控制。

    在初步的询问过程中,四名焊工均表示自己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随后执法人员将证件输入查询平台进行查询,确实查询到两名焊工的培训考核合格记录,取得了相应作业资格,而另外两名焊工的证件却查询不到信息。

    在进一步的询问中,这另外的两名焊工不得不承认,自己所取得的证件是花钱买来的。



    “这几名焊工都是今年才招来的,当时我在网上用搜索网站进行搜索过的,是真的,怎么会是假的呢”,该企业负责人说。根据企业主所说的内容,执法人员进行网上查询,然而所呈现出的查询页面网址并非官方查询平台,而是一家仿真的山寨查询平台。此时,企业主才恍然大悟,后悔不已。



    目前,持无效证件进行特种作业的两名焊工

    已经被当地公安机关处3日拘留,

    企业也将面临行政处罚。

    具体无效证件的来源等相关情况

    公安部门还在进一步侦办当中。


    关于这件事,

    小编必须科普一下这三条法律:


    法条链接


    》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

    (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

    (二)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


    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无论是线上,还是线下,

    安全生产都不容易马虎!

    希望宁海这家企业的教训能给大家提个醒!



    来源:宁海安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