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开车时一定见过类似的场景:一个小的不能再小的交通事故,明明可以快速解决,但双方车主非要固执地僵在原地,直到交警来了才肯挪车,搞得原本就很拥堵的道路直接堵死。
对于这样的司机,小伙伴们是不是在心里问候了他们好多次?那么,轻微交通事故究竟该如何快速处理?星星今天就来跟大家好好说说。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三条:对应当自行撤离现场而未撤离的,交通警察应当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造成交通堵塞的,对驾驶人处以200元罚款。 简单说,就是没有人员伤亡的情况下,只要车还能开,就应该先把车挪到一边。
1、事故造成人员伤亡;
2、驾驶员无驾驶证或驾驶证过期;
3、事故车辆未投保交强险;
4、事故车辆无号牌;
5、驾驶员涉嫌酒驾;
6、车辆受损严重无法移动;
7、一方驾驶员逃逸;
8、车辆碰撞建筑物和公共设施。
1、事故发生后立即打开双闪,并在合适位置放置三角警示牌。
2、仔细查看现场,协商并确定走轻微事交通故快速处理流程。
3、互相检查对方的驾驶证、行驶证、年检标志、交强险标志。
4、双方判定事故责任并拍照,一般拍3张即可:车头、车尾、碰撞位置。保险起见也可将车辆位置、路面标线甚至周围环境都拍进去,尽量使照片清楚表达事故状况。
5、拍完照将车辆挪到不影响交通的位置,打开双闪并放置三角警示牌。
6、双方填写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购买车险时附带,交管局网站也可自行下载),一式两份,填写内容完全一致且双方签字确认。
7、给保险公司打电话报案,之后双方自行协商定损、修车事宜即可。
8、补充一点:在双方都认可事故责任并且填写快速处理单的情况下,不需要打电话报警。
最后星星想说,虽然事故快速处理流程相对方便,但生命可贵,大家开车时务必保持谨慎,且行且珍惜啊!如果碰到需要帮助的紧急情况,记得按下安吉星车内红键向星星求援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