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船舶所有人、认可组织和船旗国未能有效履行国际海事公约的相关要求,港口国监督(PSC)也就应运而生。尽管履行公约的根本责任在于船旗国,但港口国被授权对到港外国船舶进行监督检查,以确保被发现的缺陷在船舶开航之前得以纠正。港口国监督被视为船旗国监督的重要补充手段。
在亚太地区,基于港口国监督的谅解备忘录,也就是众所周知的东京备忘录,签署于1993年12月1日,于1994年4月1日正式生效。备忘录的管理主体为港口国监督委员会(PSCC),秘书处设在东京,数据中心——亚太地区计算机信息化系统(APCIS)设在俄罗斯。